预算编制流程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文件的要求于每年7月上报下年度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分为三个阶段:
(一)预算准备阶段
1.
各部门根据要求上报部门收入预算和项目预算。
要求各部门上报各项目要有明确的政策依据、绩效目标、整体计划和实施步骤,科学合理的安排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研究和科学论证,力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涉及跨年的项目需同时编制三年滚动预算。
2.
计财处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进行汇总、审核。
计财处对各部门上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核实,并召开预算项目论证会听取各部门的项目论证情况,根据汇总论证情况形成预算编制初稿。
3.
将预算编制初稿上报院长办公会、常委会研究、讨论,审议通过后,形成预算编制上报稿。
(二)预算编制及报送阶段
1.
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填报及编制
一是
在预算软件中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人员基础信息(不含定额定项补助人员)、单位资产情况及工资信息(纳入保险开支的退休人员无需录入工资信息)、本单位预算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单位缴纳各项保险及公积金情况等。
二是
将经软件计算后的基本支出按照预算单位实际情况划定资金来源。
三是
在预算软件中录入本单位项目经费预算。
2.
上报财政局
计财处将件按照审议通过后的预算编制报表及文字说明报送沈阳市财政局主管部门(教科文处)。
(
三)预算下达及公开阶段
1.
财政部门下达
:
市人大审查批准后20日内,市财政部门正式下达部门预算文本。
2.
预算公开:
接到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若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有关要求执行。